一、概述
无论是沟通还是消遣,视频已经是目前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块内容。著作权法中涉及到视频的规定主要有两方面:电影作品、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与录像制品。如何对这样两个表现形式相似却被定义成两种不同“物品”的“视频”进行区分,想来就是一个饶有趣味的命题。
一、概述
无论是沟通还是消遣,视频已经是目前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块内容。著作权法中涉及到视频的规定主要有两方面:电影作品、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与录像制品。如何对这样两个表现形式相似却被定义成两种不同“物品”的“视频”进行区分,想来就是一个饶有趣味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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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经纪从整体上看,基本业务包括谈判,咨询,研究,服务,推广,服务对象有艺人,演艺公司,商业演出和演艺活动的主办方,商业公司等。对于演艺经纪公司而言,主要通过组织演出,制作营销,居间代理,行纪,演员签约,宣传,代理等活动获取利润。演艺公司的具体经济活动可以分为两大类,其一是代理业务,也就是负责为艺人联系制片人及签订演出合同等;其二是培训及管理艺人业务,针对专属艺人进行培养。从培养这个角度来看,演艺经纪行业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随着时间的推移,演艺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力量、话语权对比都会发生变化,而彼此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并不会在长达3-5年的经济合同期限内保持不变,这势必造成一系列的演艺经纪合同纠纷。
前不久,北京高院关于“叫个鸭子”案件的一纸行政判决吸引了圈内圈外明白或不明白真相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目光,该案也成为了继“going down”、“MLGB”、“叫了个鸡”等案之后的又一热点案例,引发了对《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这一规定的思考和解读。
影视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风险体现在整个电影制作发行放映流程的方方面面。仅考虑影片的制作过程,便可能遭遇到天灾人祸、生产安全等风险,直接影响影视剧项目的制作。站在影视项目投资者的角度,多方面的制作、发行风险最终影响的是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收益。项目投资的成败可以说首先取决于电影、电视剧是否能顺利制作完成并发行。于是,如何确保影视项目完工、发行,是投资人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对影视剧项目投融资风险的风险管理要求,催生出了完片担保制度。
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2017年3月9日苏州优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冷公司”)与吴俊云股东出资纠纷上诉案审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出具了“(2016)沪01民终13306号”判决书,笔者对此进行了研读。
2017年9月8日,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下称“《指南》”)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此为契机,笔者在此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方面的知识做一个简单梳理,以期能对知识产权资产运用起到一些有益的作用为幸。
前两天和小师妹去看了刚上映的影片《二十二》,路上不知怎么扯到了知识产权问题,之后我不知怎么又想到了著作权侵权的主观责任问题,突然发现自己对此竟是一无所知……
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个人如此,企业亦然,解决资金需求,是每一个企业都绕不开的问题。融资,这对大企业来说从来不是问题,无论是通过资本市场还是转向银行贷款,大企业在资金来源方面从来都不会只有一种选择。——这是中小微企业难以企及的融资条件。对中小微企业来说,如果通过资本市场在新三板挂牌,则面临着繁杂的法律手续、冗长的审批流程甚至不菲的推荐费用,引入投资很大程度上是看天吃饭,如果走传统的银行贷款途径,由于企业自身实力的限制,无法提供满足银行要求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也难以获得有效的支持。小企业在做大做强之前,最为宝贵的是自己的无形资产:也许是一道秘密的产品配方,也许是一条独特的生产工艺,也或许是一块饱含故事的招牌,——这些或许也是这类企业能摆上台面的所有东西了。如果能以依靠企业所拥有的此类无形资产进行融资,则很好地在促进科技、文化成果转化的同时满足了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而从资方的角度来说,也得以因此丰富产品线,获得了一把打开中小企业,甚至个人融资市场的钥匙。
上述所有的无形资产,最终的落脚点都只有四个字:知识产权。
上次九江出差执行立案途中想到的问题。之前未曾留意过,细想起来倒也有些值得探讨的地方。